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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公租房】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条件?
目前长沙县对于公租房申请对象及条件有三种类型规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指定了相对应的条件:
一、本县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3年以上;
2、收入:符合长沙县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住房: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3、在本县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4、符合本县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5、非本县城市户籍的,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与长沙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1年以上。
3、持有长沙县有效居住证
4、符合本县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到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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